1. 土地为工业用地,厂房用途能作为工业用途,具备房产证或能出具临时场地使用证明。
  2. 有足够的电量提供。
  3. 厂房周边3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、无异味、无粉尘、无垃圾积堆场所,生活区与生产区隔离分开。
  4. 周边道路有硬化不扬尘不积水,绿化植物不要挨着窗户厂区。
  5. 生产厂房的建筑结构宜选择钢筋混凝土或钢架结构等,以具备适当的灵活性;不宜选择易漏水、积水、长霉的建筑结构。
  6. 生产场地规划需求面积一般达到300平方以上较适合(实用面积),具体结合自身产能与设备大小确定。
  7. 如想节省装修成本,拟租的厂房尽可能方正,地面平整够硬不起砂起灰、柱体少、楼层高、墙体好、采光、有可通风的门窗,给排水位置方便,特别是排水区有一定的落差
  8. 厂房具备环评申报条件(如市政排污管道已通、不在生态和水源保护区等),以备后续满足当地监管需求。
  9. 厂房具备消防验收条件(如建筑主体通过消防验收),以备后续满足当地监管要求。

化妆品的厂房选址注意事项

  1. 每条生产车间作业线的制作、灌装、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,仓库总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规模相适应。单纯分装的生产车间灌装、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。
  2. 应当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设置更衣室、缓冲区,原料预进间、称量间,制作间,半成品储存间,灌装间,包装间,容器清洁消毒间、干燥间、储存间,原料仓库,成品仓库,包装材料仓库,检验室,留样室等各功能间(区)不得少于10平方米。
  3. 产生粉尘的生产车间应有除尘和粉尘回收设施。生产含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化妆品(如香水、指甲油等)的车间,应配备相应防爆设施
  4. 地面应平整、耐磨、防滑、不渗水,便于清洁消毒。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有坡度,并在最低处设置地漏,洁净车间宜采用洁净地漏,地漏应能防止虫媒及排污管废气的进入或污染。生产车间的排水沟应加盖,排水管应防止废水倒流。
  5. 生产车间内墙壁及顶棚的表面,应符合平整、光滑、不起灰、便于除尘等要求。应采用浅色、无毒、耐腐、耐热、防潮、防霉、不易剥落材料涂衬,便于清洁消毒。制作间的防水层应由地面至顶棚全部涂衬,其他生产车间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.5米。
  6. 生产车间更衣室应配备衣柜、鞋架等设施,换鞋柜宜采用阻拦式设计。衣柜、鞋柜采用坚固、无毒、防霉和便于清洁消毒的材料。更衣室应配备非手接触式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。
  7. 生产眼部用护肤类、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、灌装间、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;其它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、灌装间、清洁容器储存间宜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。
  8. 生产车间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200勒克斯,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500勒克斯。
  9. 如采用紫外线消毒的,使用中紫外线灯的辐照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/平方厘米,并按照30瓦/10平方米设置。
  10. 厕所不得设在生产车间内部,应为水冲式厕所;厕所与车间之间应设缓冲区,并有防臭、防蚊蝇昆虫、通风排气等设施。